青原区人民法院“一站式”立案便民十一条措施 吉青法字〔2021〕4号

发布时间:2021-03-19 16:48:19


    一、立案登记制度化

    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能当场立案的当场立案,不得拖延立案、限制立案。

    二、立案渠道多样化

    当事人起诉可以选择现场、网上、12368电话、移动微法院等任何一种方式进行立案。

    三、立案材料简约化

    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无需提交判决书生效证明。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的案件,不得要求提供书面材料。

    四、跨域立案全域化

    青原法院包括人民法庭均能提供跨域立案服务,当事人可以就近选择法院或人民法庭,办理全国范围内的跨域立案业务。

    五、一号通办便捷化

    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人民群众提供诉讼业务咨询、诉讼程序指引、案件信息查询、协助联络法院工作人员等服务,实现一号通办的集约化诉讼服务。

    六、诉讼服务人性化

    诉讼服务大厅设置便民服务区,配备自助终端设备、电子卷宗阅览室、母婴室等。开通绿色服务通道,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提供立案服务。设立律师工作站,邀请律师免费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

    七、诉前调解规范化

    对适宜诉前调解的纠纷,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通过诉调对接中心进行委派调解、在线调解。在规定期限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登记立案。

    八、集约送达电子化

    为人民群众提供电子送达、邮政集约送达等线上送达服务,依托“收转发E中心”平台向诉讼参与人送达法律文书。

    九、案件流转高效化

    进一步规范上诉案件移送、繁简案件甄别、诉讼材料流转等工作,完善台帐登记、时限要求,最大限度地缩短案件流转时间。

    十、缴费方式便民化

    青原法院提供包括现金、微信、支付宝、POS机、银行转账、关注公众号等多种便民缴费方式。当事人可选择现场和远程缴费。

    十一、立案监督透明化

    在诉讼服务中心醒目位置粘贴立案监督电话,及时处理立案投诉事项。对于反映“立案难”问题线索,及时处理并向反映人回复。

                                    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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