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与青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企业送达信息共享机制的工作意见》,通过加强府院企业送达信息共享,将司法审判与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深度融合,进一步促进企业诚信自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部分企业的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信息没有及时更新,增加了法院送达难度,浪费司法自愿,对与其交易的市场主体而言,是存在巨大风险的。针对上述情况,《意见》规定,在送达诉讼文书程序中,通过工商登记或者其他依法登记、备案中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企业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将送达记录移送给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将该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
青原法院借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数据推出这一项改革举措,健全了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打破了法院与行政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该《意见》实施以来,已经排查企业经营信息异常企业53家,显著提升了企业诚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