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法院发出该院首份从业禁止令

发布时间:2022-12-24 09:33:16


    近日,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学校保安猥亵在校儿童的案件。案件生效后,该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于12月21日向被告人黄某宣布了从业禁止令,并向青原区教育体育局发送了依法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的决定。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黄某以打扫卫生为由,将该校一名学生叫至门卫室房间内,用隔着衣服抚摸被害人臀部和阴部的方式对其进行猥亵。被告人黄某每次实施猥亵行为后,给被害人糖果、练习本、现金等以让其保守秘密。该院以犯猥亵儿童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花朵和希望。近年来,一些针对未成年人的性侵犯罪频频进入公众视野。作为学校保安,本应保护学生安全,却将魔爪伸向了学生,不仅给当事人身心造成严重伤害,也损害了教育队伍美好形象,挑战了法律和道德的双重底线。为预防再次犯罪,该院依法对被告人黄某宣告从业禁止。

    该案的判决不仅在社会层面起到一定的监督和警示作用,还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保护“隔离带”和“防火墙”的搭建,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一个平安清朗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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