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十年前遇车祸毁容 法官网络查控助执结

  发布时间:2014-12-28 10:48:28


    青原法院网讯  “法官,谢谢你们,十年了,我们都放弃了赔偿款的事情,没想到你们还在执着的为我们执行。”2014年12月17日,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申请人郭辉的母亲感激法官多年的不懈执行。

    原来,十年前年仅五岁的郭辉在路上玩耍时,被骑着无证二轮摩托车的彭小青撞倒,摩托车的排气管将郭辉的右脸烫伤,后经交警认定,郭辉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乙级,且其无违章行为,彭小青负事故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调解不成,郭辉的家属诉至法院。后经法院判决彭小青在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付郭辉因交通事故损害所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11155.3元,扣除已经支付的489.2元,还应支付10666.1元。

    但是判决生效后,彭小青一直未支付剩余款项,2004年8月,申请人郭辉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前往银行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但是没有发现财产线索。执行人员也多方查找,但被执行人一直避而不见,后被执行人更是外出躲避执行,案件也陷入僵局。

    案件虽然标的不大,但是执行法官也没有放弃案件的执行,十年间,几任执行法官也会不定期到银行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一直也没有结果。但是在今年清理执行积案期间,执行人员利用网上查控系统,不定期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情况进行查询,终于,在12月16日,经过网上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彭小青的妻子在银行有存款。得知这一消息后,执行人员立即将其妻子追加为被执行人并采取了扣划措施。

    在扣划存款后,执行人员立即通知申请人的家属来领取执行款。申请人的母亲告诉执行法官,案件赔偿款不多,但是车祸给申请人造成了很大的阴影,郭辉在学校里一直不自信,现在拿到赔偿款,会尽快去做手术,希望他以后会自信点,也出现文中开头一幕。至此,案件顺利执结。(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秦苑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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