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青原区人民法院党组情况反馈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4-03-23 12:06:47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于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1日,对青原区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提级巡察。3月19日下午,市委第五巡察组向青原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市委第五巡察组组长郭同奇,市委巡察办副主任李爱平,市委第五巡察组副组长龙小伟、周木栋,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建春,区委组织部四级主任科员邓坤出席会议。青原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红桃主持会议,该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周木栋传达了市委书记罗文江在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

    郭同奇反馈了巡察青原区法院党组发现的主要问题: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推进新时代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有短板;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缺位;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有所弱化,抓党建强业务带队伍力度不够;巡察、政治督察等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郭同奇对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院党组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二是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司法改革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三是要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强化作风建设;四是要全面落实“管党治警”要求,切实加强法院队伍管理。

    陈红桃在表态发言中表示,对巡察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将提高政治站位,全盘认领整改清单;坚持问题导向,全力落实整改任务;做好结合文章,全面转化整改成果,以“钉钉子”精神坚决答好巡察整改“必答题”,交出群众满意“高分卷”,绝不辜负市委、区委的支持帮助和殷切期望。

    李建春就抓好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并表态发言,要求青原区法院全体干警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组建专班专题推进整改工作,快速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区委政法委将严格对标巡察组反馈的各项问题,结合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积极督促区法院快速有力抓好各项整改工作。

    李爱平受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强调青原区法院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要认真组织传达、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执行,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全面学习、全面领会、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在深化、内化、转化工作上下功夫、见实效,深刻感悟这一重要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切实把理论武装成果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绩实效。

    二是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要站稳人民立场,坚持群众观点,树牢“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的情怀和担当,树牢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在作决策、推工作、抓落实上始终把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新时代新征程上,要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把人民的需求当作工作指向和行动目标,更好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新关切新要求新期待,着力解决好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着力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要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要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坚持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强化正风肃纪,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长严,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既要当好示范表率、一级带着一级干,又要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决不能当“甩手掌柜”,决不能当“二传手”;其他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协助抓好本部门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首要职责,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要紧盯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范,强化以案促改,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取得更大治理效能。要提高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处置问题线索,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党的二十大后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要坚决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四是要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从严从实加强队伍建设。要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扎实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促进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治理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旗帜鲜明选用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好干部,充分保护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积极进取。同时,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坚决整治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坚决处理违规违纪违法的干部,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

    五是要强化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部署要求,健全整改工作机制,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要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全面整改,要带头领办难点问题,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的整改处置要敢于担当、敢于斗争、紧盯不放。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靠前、以身作则、示范引领、一抓到底,坚决防止上推下卸、虚与应付。巡察集中整改期间,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成员如果有调整的,要切实做好整改交接工作,持续落实整改责任,坚决防范“新官不理旧账”、整改任务断档脱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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