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缺诚信签合同受阻 失信名单显神威

  发布时间:2014-12-03 11:34:21


    青原法院网讯  “法官,我认识到错误了,现在立刻交钱,请把我从曝光失信名单中删除吧。” 11月20日一大早,欠钱不还、隐身他乡的“老赖”王辉主动来到青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履行其拖欠三年的借款。原来,其因欠钱不还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合作方怀疑其信用而暂不同意与其签合同。

    2010年3月,王辉以做生意资金周转为由,向李斌借款10万元,并约定1年后还款。但借款到期后,王辉又以资金短缺为借口一拖再拖,无奈之下,李斌起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要求王辉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但是判决生效后,王辉仍以种种理由不还借款。2011年8月,李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人员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文书,要求其限期履行,同时也对其开展财产调查,均无果。看到被执行人拒不露面,执行人员多番查找之后,将被执行人王辉拘传至法院,对其做思想工作,其答应了还款,并与申请人达成了还款协议。但王辉在履行了3万元后便再次销声匿迹,执行人员多次到银行查询其存款,但都没有结果,案件悬而未决。

    今年10月底,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失信被执行人宣传周活动中,承办法官在法院网站及公共场所对其信息公开曝光,使其信用受阻。11月19日,被执行人王辉在与一公司洽谈合同时,合作方因为在网上发现其在法院有案件未结认为其存在信用问题,而暂缓签订合同。11月20日,被执行人王辉在签合同受阻后,开始意识到诚信的重要性,立刻赶往法院主动履行。至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因曝光老赖而顺利执结。

    在执行法官将其姓名从失信名单中删除后,其感慨道:“作为商人,诚信至关重要,之前一直以为没什么,今天真的是接受教训了,以后一定要以诚信为本。”是的,诚信乃为人之根本,唯有守信,方能行天下。

责任编辑:秦苑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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