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柳州全市法院正在全面开展“集中强制执行行动”专项活动,在此专项活动中,融安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通过情理法相交融的执行方式,顺利执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申请人主动撤回强制执行申请,准备与被执行人复婚。 曾某与李某曾是夫妻,双方因李某有外遇导致感情破裂,2013年11月经融安县人民法院调解离婚。调解决定丈夫李某付给妻子曾某房屋分割补偿金10万元。调解生效后,李某一直没有向曾某支付补偿金。多次追讨无果后,曾某于2014年11月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收到执行申请后,承办法官认真审阅卷宗和先期走访,了解到李某有一定的还款能力,属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定、判决范畴。
融安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李某拘传至法院,要求李某立即履行义务。2014年11月18日傍晚,执行法官与两名法警按既定执行方案,到被执行人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在拘传文化过程中,被执行人透露出了想与申请人曾某从归于好的想法。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的想法后,秉承着结案更要事了的精神,找到申请人深入了解情况,随后发现,双方虽然离婚,但是依然住在同一幢住房内,虽偶有口角争执但双方依然拥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得知该情况后,执行员及时通知他们婚生儿子参与调解,但是碍于情面,申请人迟迟不肯松口。
执行法官跟申请执行人曾某再次释明法律关系后,曾某得知如果她继续要求强制执行,法院有可能会对其前夫李某处以行政拘留,更有可能被判处刑罚后。心疼前夫的心情终于战胜了情面,决定原谅前夫。李某更当场写下保证书,保证今后好好生活。
最终,曾某与李某达成了谅解。申请人曾某表示撤回强制执行申请,并在执行人员的再次撮合下当事人双方表示准备复婚。至此,一起离婚纠纷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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