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法院网讯 “法官,我错了,儿子是我的,我应该做到一名父亲该尽的责任。”10月13日,被拘留两天后的被执行人蒋辉主动将儿子的12000元抚养费交到青原区人民法院的法官手中,并就其之前的恶劣态度向法官道歉,同时承诺以后会按期支付小孩抚养费。
2010年,刘玉和蒋辉经人介绍结婚,且两人均系再婚,后两人生育小孩蒋曦,婚后两人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中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两人因性格不合最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刘玉于2011年10月诉至法院起诉离婚,后经法院判决刘玉和蒋辉离婚,婚生小孩蒋曦由刘玉抚养成人,蒋辉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400元,每半年支付一次。
但是判决生效后,蒋辉一直未支付小孩抚养费,2014年6月,申请人蒋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要求其主动履行,但被执行人仍无动于衷。执行人员也对其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均未果。
2014年10月10日,申请人的母亲告知执行法官被执行人蒋辉正在家中,执行人员立刻驱车赶往被执行人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面对执行法官,被执行人态度恶劣,声称自己没钱,并且以不让探视小孩为由拒绝给付抚养费,同时还将与前妻之间的矛盾发泄在小孩的身上,完全不尽一个父亲应有的责任。看到被执行人这种恶劣的态度,执行人员一度做其工作,希望其能明辨事理,多为小孩考虑。但是,由于其与前妻积怨太深,心中的结无法打开,其态度仍未转变。看到这种情况,执行人员决定对其拘留十五天,并向其送达拘留决定书。
2014年10月13日,被拘留两天后,被执行人主动打电话给执行法官,承认其错误,向执行人员保证其会主动履行,希望法院可以提前解除拘留,看到被执行人有所反省,执行人员赶往拘留所对其解除拘留,并有了文中开头一幕,至此,这起生父拒付抚养费的闹剧有了圆满的结局。(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