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经波折仍执着执行 峰回路转案结谢法官

  发布时间:2014-09-10 10:28:22


    青原法院网讯  “谢谢法官们,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执行款了。”9月9日,当事人邹某根电话告知青原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其被拖欠多年的执行款20余万元已经全部到帐,在电话中已是激动得泣不成声。

    2014年2月,青原法院立案受理了一起吉安中院指定执行的江西某医药公司返还财物案,邹某根正是该案申请执行人一方的全权代理人。执行中,执行人员虽多方查找被执行人财产,但由于该企业经营困难,执行一度陷入困境。为此,作为申请方全权代理人的邹某根,因为未能拿到执行款而多次向上级法院及相关领导上访反应,要求尽快兑现其合法权益。

    就在执行人员进一步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查控的执行力度时,被执行人江西某医药公司却提出,由于申请执行方尚拖欠该公司厂房租金20余万元未支付,并已经市中级法院判决确认,因此对方也负有支付租金的义务,为抵销财物返还义务,该公司的委托律师遂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到此,仅从法理上看双方互有给付义务,若是就此协商,应该能了结双方的纠纷矛盾。但出人意料的是作为全权代理人的邹某根却坚决反对,死活不同意双方抵销债务。同时也道出了其埋藏在内心多年的心事。原来申请执行人许某久系山东人,邹某根与其因互有生意往来而相识,之所以许某久委托他来全权处理该案,是因为许某久尚欠他本人的债务未清,为还债私底达成协议将该债权转让至邹某根,由其全权负责处理,并收取该案一切款项。

    案件至此,可谓是一波三折,这起名为全权委托实为债权转让的案件经当事人自己和盘托出。倘若两案就此抵销,利害关系人邹某根非但难以收回其合法债权,更有可能因为两案抵销而陷于追债无门的窘境。           

    为此,执行法官恪守法律规范,第一时间联系许某久,征询其本人意见,但始终未能得到许某久本人的任何撤销委托的意思表示。为最大限度保护当事方的合法权益,在综合分析,认真研判案情后,执行法官认为在委托人未正式出具其本人撤销委托的意思表示前,已经取得执行阶段全权代理人资格的邹某根,明确表示不同意两案相抵销的请求合法且正当,两案可合并执行。随即执行人员调整了执行思路和方向,加大了对许某久的财产查控力度,在新一轮全面细致的财产调查工作后,案情终于出现了转机。执行人员发现许某久远在山东一县城的银行账户上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当即赶赴进行扣划并及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至此,一起吉安中院指定执行的案件虽几经波折但最终在法官执着的执行中得到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秦苑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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