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的汤圆分外甜

  发布时间:2014-02-18 15:14:55


    青原法院网讯  2月15日(农历正月十六),在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当被执行人杨文超听到自己7岁的女儿甜甜地叫了一声“爸爸”时,再也掩饰不住自己的情绪,一把将女儿紧紧地搂在怀里,噙着泪水说:“法官们,感谢你们双休日还在加班处理我的事,我今天就把15万元钱一次性付清!”

    因爱生恨

    青原区值夏镇村民杨文超与刘小花于2004年经人介绍认识,2005年1月两人结婚登记,2007年6月生下女儿。两人刚开始感情还不错,但在女儿出世后,由于家庭生活中的种种矛盾,夫妻关系越闹越僵,并于2010年开始分居生活。考虑到孩子年龄尚幼,夫妻双方还有和好的可能,故杨文超于2011年2月、2011年10月两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均被驳回。

    2012年6月,杨文超第三次起诉离婚。经过法院反复做工作,双方最后调解离婚。调解书确定:女儿由刘小花抚养,杨文超对女儿享有探视权,并自愿给付小孩抚养费12万元、经济帮助款4万元;其中杨文超当庭支付5万元,剩余11万元分两期于2013年6月30日前付清,如果没有按期履行,则其自愿承担违约金4万元。

    调解书生效后,杨文超外出广东揭阳做生意,并于半年后组成了新的家庭,但对调解书确定的付款义务却反悔了。杨文超认为自己当时是在急于离婚的心态下签字,现在觉得给付的抚养费等过高,所以拒绝履行付款义务。刘小花则认为杨文超言而无信,对其由爱生恨,于2013年11月愤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星夜捉人

    案件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向杨文超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到各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情况,也多次打电话告知其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杨文超表示人在广东,等他回来再处理该事。

    临近春节,执行法官又打电话给杨文超,但其总是敷衍了事,法官们几次晚上去其家中皆寻人无果。农历正月十一日的晚上十点多钟,申请人终于在其家中发现了灯光。接到消息后,执行法官立刻赶到杨文超家中,将其带到法院。

    执行法官反复做杨文超的思想工作,督促其主动履行。杨文超仍然表示对调解结果不服,表示最多只能付11万元给申请人,且要分期给付。申请人则对杨文超只有憎恨和不信任,认为杨文超在广东做生意多年,收入很高,完全有履行能力,坚决要求其必须当庭支付15万元。直到凌晨两点,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执行法官决定依法对杨文超司法拘留十五天。

    峰回路转

    得知杨文超被司法拘留,其亲属都着急了,三番两次到法院吵闹,要求法院放人。执行法官耐心地给其亲属做思想教育和法律宣传工作,要求亲属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一起想办法解决问题,而不是激化矛盾。

    元宵节的下午,执行法官们来到拘留所,询问杨文超经过几天的冷静思考后,在思想上是否有所转变。经过2个多小时的宣讲教育,杨文超最后说:“我在拘留所里已经呆了四天,饭也吃不下,觉也睡不着。现在我想明白了,不管怎样女儿还是我的骨肉。我已经有两年多没见过女儿了,我很想念她。希望法官能满足我一个小小的要求,让我和我女儿见上一面。但明天是星期六,你们能加个班帮我实现这个愿望么?”

    一波三折

    看到杨文超态度有这么大的转变,执行法官觉得解决双方矛盾的时机已经成熟。经过与刘小花沟通,执行法官当即决定第二天让双方见面。

    正月十六上午,执行法官先将杨文超提至法院。却没想到来到刘小花家中接其女儿时,孩子哭闹着不肯见爸爸,说已不记得爸爸的样子,害怕看到爸爸。执行法官耐心地与刘小花一起哄孩子,又是说笑话、又是讲故事,还拿毛绒玩具逗她,才让孩子破涕为笑,开开心心地来到法院。见到孩子的杨文超感动不已,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那温馨的一幕,并立即电话通知其亲属将15万元执行款送至法院。

    在陪同刘小花将15万元现金存入银行,又办完对杨文超的提前解除司法拘留手续后,已经是下午近2点钟,执行法官们在路边小店里每人煮了一碗汤圆充饥。虽然已经过了元宵节,但案子办得圆圆满满,大家都很开心,吃在嘴里的汤圆都觉得分外甜。(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秦苑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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