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创新执行方式 人性执法了恩怨

  发布时间:2012-12-04 09:41:51


    青原法院网讯  12月3日,青原区人民法院采取以抵押贷款偿还执行款的方式圆满地执结了两件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促成了双方当事人执行和解,使双方当事人了结了多年的恩怨。终于握手言和,满意而归。

    2008年,肖新搭乘肖勇(均为化名)驾驶无牌摩托车与驾驶无保险车辆的王强(化名)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受害人肖新、肖勇先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王强应赔偿肖新12万余元,肖勇10万余元。

    2011年1月份,肖新、肖勇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经执行人员传唤被执行人王强了解情况。得知王强虽属单位职工,但由于事发后垫付医疗费等费用已花去6万 余元,已无半点积蓄。面对该巨额的赔偿款,王强更是无力支付。而申请人肖勇因车辆事故造成身上的手术钢板一直未拆除,如不及时拆除,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执行法官经多次找王强做思想工作,并动员其亲戚要求王强必须先支付一部分赔偿款给两申请人作为后续治疗费用。最后王强凑齐了6万元交给两申请人进行后续治疗。

    两申请执行人目前的难关算是过去了,但面对剩余的16余万元赔偿款如何执行?执行人员除了冻结王强仅每月1000多元的工资外,已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一味的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又很可能导致其单位将其开除,那么双方都得不偿失。而申请人一方却一直都认为王强有履行能力,并且要求必须计算双倍迟延履行金。案件一直处于焦作状态。执行法官想尽一切办法,经多方努力,找王强及亲属沟通,告知其及家属如案件一直拖下去,双倍的迟延履行金会把王强甚至其整个家庭拖垮。王强的姐姐得知后,与执行法官一起联系银行,以王强姐姐的房产向银行抵押贷款以支付执行款。执行法官又找来两申请人做思想工作,两申请人最后同意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14.7万元了结案件。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该案执行和解。两申请人也全部收到了赔偿的本金,其余利息全部放弃。两个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执行法官随笔:执行工作难,但只要用心去执行,寻找执行案件当中多元素的执行方式,再困难的执行案件也能迎刃而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