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倾诉讲法律劝双方 想方设法破解执行难

  发布时间:2009-11-24 15:14:41


    青原法院网讯  在执行过程中,面临的被执行人大多法制观念比较淡薄,比较认死理 、讲习俗。要他们心甘情愿地拿出钱来履行债务,其难度是可想而知的。所以,这就要求在执行的过程中多一份执着、多一份耐心、多一份诚意。2009年11月24日,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乡邻之间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被执行人当场给付了赔偿款,而申请人也自愿放弃了利息及执行费的请求。

    申请人胡金兰与被执行人张香草是同一村的两家邻里,由于平时堆放杂物的占地多少问题,两家多次闹矛盾。2008年底时,两家人还大打出手,造成胡金兰多次损伤,故两家人闹上了法庭。经法院判决,张香草应赔偿胡金兰损失560元。钱虽不多,但张香草就是不肯付钱,她认为,胡金兰的伤不是她造成的,她不应负赔偿责任。面对这样一个棘手的执行案件,青原区法院执行局的干警曾找两家人协商了多次,并且找村支书、妇女主任多次做工作,但两家的矛盾只见是日益加深,未见有任何缓解。在执行员眼里看到的不仅仅是这560元的问题,而是执行之后,这两家人的相处问题。如果不解决根本问题,也许在不久的将来还会有更多、更严重的矛盾出现。

    2009年11月24日,执行法官再次找来到张香草家,张香草起初对执行法官冷言冷语,恶语相向,妄图以此赶走执行法官,以达到拖延执行的目的。但执行法官并没有与她计较,而是坐下来与她唠家长,问理短。不久,张香草开始倾诉自己的委屈,她认为自己吃了大亏,是胡金兰欺负人,于是执行法官开始给她讲解法律,让她明白,对于生效的法律文书必须履行,最后执行法官又找来申请人胡金兰,向她们双方从情理、法理及道理上讲解两家和睦相处的好处。在执行法官千言万语的耐心调解下,两家人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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