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区法院严把“三关” 审限管理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4-06-24 08:43:00


    青原法院网讯  今年以来,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严把“三关”,切实加强审限管理,大大提高了审判工作效率。2014年上半年,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54件,结案381件,无一案件超审限。 

    严把立案关。加强了对立案工作的统一管理,立案庭对各庭所立案件实行台帐式管理,做到了统一编号、统一立案、统一分流。凡经过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决定受理的案件,由立案庭根据案件类型记入相应业务庭设立的台帐,再根据案件的性质及难易程度确定应适用的审判程序和审理期限,并输入电脑,有效防止了要件不全、非管辖范围内的案件进入审判和执行程序。 

    严把审批关。规定各类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审结的,主审人必须在期限届满前十日内填写延期审理报告,按规定报批,送立案庭备查。各庭办理延长审限审批手续的案件不能超过该庭案件总数的10%。凡超过这一限额的,按照《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和《审限专项督查活动方案》进行处罚。 

    严把评查关。对所结案件实行一月一评查,一季一通报,通过审监庭逐案评查,对审限管理及案件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全院,并由承办人限期改正,促进了审判质量的不断提高。

责任编辑:秦苑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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