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侵占小额款抱侥幸 渐侵百万款项获刑14年

  发布时间:2015-01-15 08:23:33


    年轻有为就当上区域经理,职位上升消费变,先头侵占小额款,未被发现增加胆量,逐渐侵占上百万,东窗事发后悔晚。2015年1月14日,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职务侵占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14年。

    被告人陈某是一个80后的年轻人,聪明能干有经济头脑,并于2011年就当上了大庆市一房产经纪公司区域经理。事业顺利然而家不顺,并时常因家庭琐事和对方发生争执,最终二人选择了离婚方式来结束这段缘分。离婚后,被告人陈某思想发生重大变化,消费理念也重大改变,并产生了高消费理念。然而现有工资无法满足其需求,于是其开始琢磨来钱道,并从2012年4月起,多次利用区域经理职务的便利侵占公款,先是小额侵占,成功数次后竟然没被公司财务发现,便抱着的侥幸心理,加大侵占力度。截至2013年9月期,其共侵占公司的房款及备用金共计543000元。与此同时,其还于2013年9月至12月期间,多次侵占下属分部佣金共631560元。

    综上,被告人陈某共侵占经纪公司人民币1174560元,赃款均被其挥霍。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案发后,除小部分赃物被依法收缴外,其侵占的大部分单位款项均被其予以挥霍花销,现已无能力返还。其用赃款购买的部分物品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查封,折价后退赔给被害单位。关于其自愿认罪的辩护意见符合案情,予以支持。鉴于上述犯罪事实,并根据量刑规范化标准,故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的判决。

责任编辑:秦苑轩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