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执行法官集体学习“八不准”

  发布时间:2013-10-21 16:42:29


    青原法院网讯  10月21日上午,青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全体法官集体学习江西政法干警执法办案“八不准”。该院副院长刘良杉主持学习,要求大家认真领会“八不准”规定的主要精神,结合执行工作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队伍作风建设,确保在提高执行结案率的基础上,做到文明执行、廉洁执行、公正执行,坚决杜绝向当事人索取、摊派、报销办案费用等不正之风。

    在学习讨论会上,执行法官们对照“八不准”规定的内容进行了深刻地自我剖析,纷纷表示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树立执行法官的新形象。

责任编辑:秦苑轩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