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粤北的情妇灭门案昨天宣判。因怨恨情夫,在连州市西岸镇残忍杀害情夫家三口人的向某平,被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1年,向某平与已婚男子龚某分成为男女朋友。其间,龚某分有时会问向某平拿钱用。两人分手后,向某平多次催促龚某分还钱,但龚某分一直躲避。
2月18日10时许,向某平再次到龚某分家讨债,这次她带了两瓶老鼠药、水果刀、一瓶农药及五斤火水油。到达龚某分家时天色已黑,龚某分的父亲、妻子及两个女儿均在家。
向某平走进龚某分家,龚的两个女儿见向某平进来,便回了自己的房间。这时,龚某分的父亲拿了一条木棍冲进客厅,要赶向某平走,向某平拿出水果刀往龚父头部砍了一刀,又往他的肚子捅了一刀。龚的父亲倒地后,向某平又捅死了龚的两个女儿。
经鉴定,三名被害人身上有多个创伤口,均由于“失血性休克死亡”。作案后向某平服食农药及鼠药企图自杀,在逃至连州市西岸镇新埔加油站时被龚某分等人抓获。
清远中院认为,向某平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本案中向某平作案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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