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区法院电子送达文书效率高

  发布时间:2013-10-10 09:15:25


    青原法院网讯  10月9日,青原区人民法院成功通过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向在深圳务工的被告何小军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

    原告卢小花与何小军结婚没多久,何小军就外出广东务工,两人因感情不和,卢小花便到法院起诉离婚。卢小花提供不出何小军在广东的具体地址,只知道联系电话和QQ号码。青原区法院法官当即给被告何小军打电话,何小军同意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接收诉讼文书,并提供了具体的电子邮箱。法官将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采用拍照的形式制成电子文件,发送到被告提供的邮箱地址。不到五分钟,被告回复邮件确认己收到相关文书。当天下午,被告再次回复了附有答辩状及身份证照片的邮件,并表示将按时出庭。

    电子送达是人民法院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的方式,具有送达便捷、高效的特点,并且电子送达方式与纸质方式的法律效力完全一致。今年1-10月,青原区法院共有44件民事案件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成功率达90%。青原区法院对新型送达方式的积极探索不仅缩短了办案时间,提高了司法效率、降低了司法成本,还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秦苑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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