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领到拆迁款 拒不还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11-23 08:45:15


  欠下千万元巨款的“老赖”恰逢拆迁,一家人可获340余万元补偿款。拿到拆迁款后,“老赖”却恶意逃避执行,不但不主动履行,还带着钱款外出,边游玩边赌博。11月20日,“老赖”陈某被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陈某早年间在宁海经营一家文体用品公司。刚开始,公司的生意不错,后来因为投资亏本,资金运转出现困难。加上陈某喜欢赌博,疏于管理,于是开始四处借钱维持生产,积年累月欠下数额不小的债务。

  2007年,陈某的9名债权人分别向宁海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归还欠款。法院经审理后,判令陈某及其妻子潘某共同归还欠款1000余万元。后经法院强制执行,仍有800余万元尚未履行。

  2013年,陈某听闻自己家的老房子拆迁,一家5口人可获得340余万元的补偿款,其中陈某和潘某夫妻俩可分得170余万元。陈某担心补偿款被法院冻结,或者被其他债主追去,便委托其儿媳出面领取了补偿款,后陈某逃到外地。

  宁海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认为陈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据了解,宁海法院不断加大执行惩戒力度,积极寻求破解执行难路径。今年1至10月,共办结执行案件3799件,对不申报财产、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司法拘留202人次,发布限制高消费令253人,限制被执行人出入境93人,移送审查涉嫌犯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案件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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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秦袁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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