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窃贼因没钱花,为了来钱快,凌晨竟潜入小区连盗6住户的财物,最终落入法网。近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盗窃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侯建周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被告人罗新政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侯建周、罗新政经密谋踩点后,于2014年3月21日凌晨1时许窜到贵港市港北区国际新城小区,由罗新政在楼下附近放风,侯建周以攀爬小区排水、煤气管道的方式进入贵港市港北区国际新城小区连续入室盗窃6户人家的财物,其中被盗现金合计人民币12470元,另盗窃三星手机一部。盗窃得手后,侯建周将盗窃所得现金和手机放到罗新政的挎包,后两人逃离现场。之后,罗新政从盗窃所得的现金中拿了300元自行使用,将10000元存入其广西农村信用社的银行卡,余款及手机等物品由侯建周保管使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侯建周、罗新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连续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被告人侯建周、罗新政多次入户盗窃且系流窜作案,可酌情从重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侯建周提出犯意,积极实施盗窃犯罪行为,是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罗新政负责放风,协助同伙犯罪,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扣押在案的款项应退赔给被盗财物的被害人。法院根据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认罪、悔罪表现,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法官提示,小区里虽有保安,但是大家不能放松警惕,平时外出或晚上休息前都要注意检查家里的门窗是否关好,并把自己的贵重物品保管好,不要让窃贼们有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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