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洋平现年四十岁,正好是不惑之年,但该男子却犯起了迷惑,竟然干起了不法之事,不久前从他人手中购买枪支,非法持有至今。接群众举报后,被当地公安民警收缴扣押。8月11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陈洋平有期徒刑七个月。 2013年11月28日,陈洋平因看到平江县安定镇计生办干部欧阳晨光、吴杰明、甘威以及该镇官滩村村干部在喻妹英家的地坪里,便上前要求计生办退还之前罚没其侄子的计划生育罚款。镇计生办工作人员对其解释,无果后准备驾车离开时,陈洋平上前欲对计生办的车辆轮胎放气,遭到阻止后,陈洋平从自己的三轮电动车上取下鸟铳放在余妹华家的阶梯墙边上。当地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赶至现场将枪支收缴扣押。经查,被告人陈洋平未取得持枪证,该鸟铳为陈洋平一个多月前以600元的价格从他人手中购买。
经岳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送检枪形物为前装药式自制单管火药枪,认定为枪支。经湘雅二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被鉴定人陈洋平实施危害行为时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洋平违反法律规定,擅自持有枪支,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应当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洋平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属坦白,对其可从轻处罚。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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