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区人民法院被评为“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12-07-03 16:22:57


    青原法院网讯  7月3日上午十点,青原区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在区建设局召开,青原区人民法院被青原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评为2001――2010年青原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单位”;该院民二庭副庭长罗芳同志被评为2001――2010年青原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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