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私自过户岳父房产 骗取贷款被判10年

  发布时间:2014-04-21 11:23:14


    伪造证件及房屋买卖合同,将岳父的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并到银行办理贷款,本以为做得天衣无缝,但最终天网恢恢。近日,杨某被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依法以贷款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2004年9月,杨某与张女士登记结婚,婚后两人在岳父张大爷房子里与其同住。一直想发财致富的杨某多年没有如愿,于是便打起了岳父房子的念头,2007年7月,杨某从家中偷拿了张大爷的户口本、身份证、产权证,不料被张老汉发现。但杨某并未就此收手,反而伪造了一个产权证还给张大爷得以蒙骗过关。随后,杨某又伪造了一份自己与岳父的房屋买卖合同,并让一名老年男子冒充岳父,到房屋产权登记管理办公室申请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杨某取得房产证后,立即到银行办理了抵押贷款,共计贷出60万元。贷款被挥霍后,杨某最终无力偿还,法院要对房屋进行强制执行,张大爷这才发现自己手中的房产证是假的,立即报警。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文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诈骗银行贷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贷款诈骗罪,鉴于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并责令其将骗取的贷款退赔给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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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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