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妻子拌嘴出走散心 异地扒窃判刑又受罚

  发布时间:2014-04-17 11:17:18


    与妻子拌嘴,负气出走与他人来到外地实施盗窃,后被当场抓获。4月14日,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缪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3年2月3日早上,修水县人缪成因琐事跟妻子吵了几句嘴,很郁闷,就到街上散心,刚好碰到两个朋友 “张生”及“张生朋友”(二人在逃),三人在一起没聊几句,就决定到临近的武宁县去“搞点钱用用”。上午,三人来到武宁县城凌云市场,由“张生”及“张生朋友”挡住被害人朱某的视线,缪成乘机盗走朱某的钱包,钱包内有现金1200元。2013年2月5日上午,被告人缪成在武宁县人民医院住院部缴费处盗走被害人聂某的钱包,钱包内有现金10元。综上,被告人缪成扒窃2次,窃取现金共计1210元。

  2013年2月5日11时许,被告人缪成在武宁县人民医院被抓获归案。归案后,公安机关从缪成处扣押人民币1879元,美元1元,其中1200元已发还被害人朱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缪成以非法占用为目的,在公共场所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缪成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当庭认罪,有悔罪表现,所盗财物已被追缴,均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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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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