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邻居嘲笑自己丧子 持斧伤人获罪领刑

  发布时间:2013-05-28 10:44:33


    青原法院网讯  车祸夺走了儿子的生命,悲痛时觉得曾与自家有矛盾的邻居在看自己笑话,为报复持斧头将邻居打伤。5月27日,吉安市青原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刘来有期徒刑七个月。

    被告人刘来因做房子一事与邻居刘兵家一直有矛盾。2012年12月17日,被告人刘来的儿子因车祸死亡。被告人刘来认为刘兵的家人总在看自己家的笑话,遂产生了报复刘兵家人的念头。2012年10月31日上午7时许,刘来手持斧头和凿子,窜至刘兵家中,看见刘兵的儿子刘梁正背对着自己蹲在院子里刷牙,就用斧头背朝刘梁的头上砸了三下,再跑至一楼,看见刘兵的侄子刘小成在摇篮里,又用斧头背往刘小成的头上砸了一下。刘兵的母亲发现后大喊救命,刘来受到惊吓,准备逃回自家。刘兵的邻居刘祥听到救命的喊叫声出门查看,仓皇逃跑的刘来又用斧头往刘祥的头上砸,刘祥抓住斧头,二人一同摔倒在打谷桶里,后刘来又用斧头背在刘祥的头部砸了几下,刘祥用力将斧头抢走,但刘来又捡起一块砖头在其头上砸了几下。经鉴定,被害人刘梁的伤情为重伤乙级,被害人刘祥的伤情为轻伤甲级。

    案发后,刘来在得知被害方已报警的情况下,在家等待民警的到来并未逃离现场,且在家人的陪同下到派出所接受讯问,并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后刘来通过其亲属在法院的主持下与被害人达成了共计赔偿201000元的民事赔偿调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并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来因做房子一事与邻居家产生了矛盾后,产生报复念头,用斧头、砖头砸伤被害人,分别致被害人刘梁重伤乙级和被害人刘祥轻伤甲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检察院起诉书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属自首,且通过其亲属与被害人达成了民事赔偿调解协议,已履行完毕,并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故对被告人刘来予以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秦苑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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