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法院网讯 妻子起诉离婚,丈夫在法庭上向妻子下跪认错,表示一定痛改前非,保证好好珍惜妻子。12月7日,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刘玲要求与被告蒋庆离婚的诉讼请求。
2008年初,刘玲与蒋庆经婚姻介绍所介绍相识并自由恋爱,两人通过一段时间交往和相互了解后,于2008年6月10日领取了结婚证,当年12月刘玲生育男孩曦曦。此后刘玲在家带养小孩,蒋庆在外做木工,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因家庭经济困难及双方性格存在差异等原因,夫妻为生活琐事发生过吵口,特别是小孩曦曦患上重病后,两人为孩子的治疗措施意见不一,双方矛盾越来越深,从而影响了夫妻感情,刘玲一气之下诉讼至法院要求与蒋庆离婚。
在法庭上,刘玲称两人经婚姻介绍所相识,婚前接触时间短。双方经常吵架闹矛盾,丈夫小气、粗暴,对家庭漠不关心,坚决要求与丈夫离婚。而蒋庆在法庭上则不停的夸妻子很好,对小孩照顾的非常好,自己生病的时候妻子能尽心尽力侍候,村里人都对妻子赞不绝口。自己脾气不好一定会改,请妻子原谅自己,并承诺以后一定会好好对待妻子,好好和妻子过日子,希望法官尽力为双方调解和好。说到动情处,蒋庆在妻子面前下跪认错,恳求妻子的谅解,并发誓以后会将赚来的钱全部交给妻子。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刘玲与蒋庆经自由恋爱办理结婚登记后结为夫妻,两人的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虽然两人结婚时间不长,但婚后两人生育了子女,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由于双方家庭经济相对困难及两人性格上存在一定差异等原因,婚后夫妻为生活琐事发生过吵口,后来为小孩治病等家庭事务,双方意见不一,夫妻产生矛盾,双方又缺乏有效的沟通,从而影响了夫妻感情,但并未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诉讼中蒋庆反复表示希望妻子能原谅自己,给其一次机会,并保证改正存在的缺点,愿意和妻子好好过日子。相信只要双方能多从对家庭及小孩负责任的角度考虑问题,精心去经营家庭,在以后的生活中夫妻注意加强相互沟通和交流,互谅互让,珍惜以往的夫妻感情,两人夫妻关系是有可能得到改善的,故对刘玲要求与蒋庆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据此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