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法院网讯 涉及到家长理短的执行案件是执行案件中的大难题。2012年2月29日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通过努力,巧妙执结了一起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案件。
申请执行人施某与被执行人尹某于1998年登记结婚,婚后两人感情很好,2009年在两人的努力下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但因债务问题影响了夫妻感情。2010年10月双方通过诉讼在法院调解离婚:双方自愿离婚;婚生男孩尹小某跟随尹某共同生活;夫妻债务3.5万元双方各偿还一半;双方购买的房屋归尹某所有,同时尹某支付房屋补偿款13万元给施某,此款于2011年5月前付清。调解书生效后,尹某以种种理由拒付。
2011年12月施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尹某给付房屋补偿款13万元,在执行过程中,尹某以经济困难为由拒绝支付该款,并外出躲避债务。为实现债权,施某向法院申请拍卖该房屋,但执行法官发现,尹某离婚后,尹某的父母一直带着尹小某居住在房屋内,并长期照顾尹小某的生活和学习。如果强行拍卖房屋的话,两老一小的居住和生活如何解决?执行遇到了大难题,怎么办?执行法官经过调查了解到,施某现已再婚,且有了较为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于是决定从小孩身上找到突破口,做通双方的工作,让他们都放弃房屋的所有权,将房屋转赠给孩子。通过尹某父母与尹某联系上,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房屋变更为尹小某所有,尹某只有居住权而变卖或出租等营利权。尹某放弃要求施某支付抚养费的权利。
至此,一件棘手的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执行案件,在执行法官的巧妙执行下,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