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法庭”谱写司法为民“大文章”

——青原区人民法院东固法庭司法为民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15-05-12 17:48:52


    青原法院网讯  东固法庭坐落在有“茶山竹海、红色畲乡”和“东井冈”之称的青原区东固畲族乡。这里距离城区150余里,是青原区人民法院最偏远的人民法庭,辖区包括东固畲族乡、富田镇、白云山林场、东固综合垦殖场,总面积占全区近二分之一,人口占全区近四分之一,是典型的革命老区、偏远山区、林区、少数民族聚居区。法庭虽然是个只有2名干警的“小法庭”,但自2014年2月成立以来,法庭紧紧围绕司法便民、利民主线,积极为辖区的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一年来,东固法庭干警们走进畲乡千村万户,穿行于乡间田垅,用自己的行动谱写了“小法庭”司法为民的“大文章”。

                                       提升服务为群众

    “以前一直觉得法庭是打官司的地方,门槛高,很神秘,法官都很严肃,但到了东固法庭才知道,原来法庭也是很亲民的,法官也是很随和的”,一位刚刚旁听完庭审的古竹村村干部如是说道。

    东固法庭从成立伊始,就定位于“亲民法庭”、“便民法庭”。“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在小小的法庭审判楼内,设置有便民服务区、诉讼服务中心、审判庭、调解室、办公室等五个区域。在诉讼服务中心,休息座椅、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一次性纸杯、笔和纸张等便民物品一应俱全,让前来诉讼的当事人感受到法庭无微不至的关怀;在制度墙上,《岗位责任说明》、《人民法庭规则》、《诉讼费收费标准》、《诉讼风险提示》、《首问问责制》、《法庭受理案件范围》、《审判流程管理》等制度一目了然,让群众明白“打官司”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在审判庭内,座位上安装了小板桌,方便书写、记录。并且,每个庭审日都是法庭开放日,只需经过简单登记即可旁听庭审,让群众近距离感受到司法为民。

                                       法庭热线便群众

    “是东固法庭吗?我是江口村的,我们村王某去年借了我一万元到现在都没还,我想起诉他,你什么时候经过我们村?立案要准备那些什么材料?”在电话中,法庭干警耐心详细地予以答复。

    考虑到辖区群众外出务工较多,当事人往往为了一个官司来回两头跑,费时费力,法庭干警们充分利用“法庭热线”的作用,直接在电话中分别给双方做工作。在去年7月审结的一起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相隔千里,法庭干警就是通过“法庭热线”开展调解工作,并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据统计,从成立至今,通过“法庭热线”调解结案的案件多达15起,可谓“运筹帷幄,调解于千里之外”。

    同时,东固法庭将法庭办公室固定电话设置呼叫转移至书记员手机上,方便法庭干警随时随地接听群众的咨询来电,轻松解决了当事人“跑断腿”难题,做到电话在哪里,法庭就在哪里,拉近了群众与法庭的距离,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巡回审理解民忧

    “我本来想着,这么大把年纪,要跑到东固去开庭,很不方便,况且现在又在收割水稻,一天都不能耽误,现在好了,法官主动上门,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在田埂树底下开庭,实实在在为我们着想,这官司哪怕是输了,我也服气”,富田镇高庄村的高老汉说道。

    东固畲族乡与吉水县、永丰县、吉安县、泰和县、兴国县等五县交界,辖区区域较广,且一半以上为山区,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东固法庭成立以后,其他乡镇的群众不愿上山,不少群众依然觉得“打官司”、难。因此,东固法庭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解群众所难”,在辖区富田镇设置了巡回审理点,每周四到巡回审理点接待群众,以减轻群众舟车劳顿之苦。同时,对于老弱病残的当事人,主动上门立案;对于涉及民生、在当地具有法制宣传教育意义的案件,则进村入户开展巡回审理;对于巡回调解成功的案件,如小额诉讼或其他具备当场履行条件的案件,则要求义务人当场履行;在农忙“双抢”期间,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就地调解、审理。同时,发挥简易程序方便快捷的优势,积极探索“车载法庭”、“田间法庭”等庭审形式,携卷下乡,深入古村、圩镇巡回审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联动调解促和谐

    人民法庭处于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线,是司法为民的排头兵,化解矛盾纠纷责无旁贷,但光靠人民法庭一方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东固法庭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利用村(居)委干部、人民调解员对相关当事人情况“底子清、情况明”的特性,联合村(居)委会、司法所、派出所、国土管理所等基层组织单位,建立“调解工作联动”模式,充分发挥各自的调解力量,形成调解合力。对辖区内存在的纠纷或可能产生的纠纷隐患,开展诉前化解、诉中调解,把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同时,做到受理纠纷有登记、调处纠纷有协议、巩固成果有回访,日益扩大联动调解成果,保障地方平安,促进地方和谐。

    在一起涉及迁坟的纠纷中,刘某的祖坟安置在雷某的耕地中,雷某要强制迁移,但遭到刘某几兄弟的阻扰,双方多次磋商不成,险些发展成械斗。东固法庭介入后,邀请村委会干部、司法所、派出所、当地党委、政府共同参与调解,经过三次现场勘查及调解,最终妥善解决了这起纠纷。

                                       释法明理止纷争

    “李庭长,那个稻谷款我现在拿过来了,麻烦你们转交给他,你分析得很对,这个官司我没什么好打的,根本‘站不住脚’”,在富田巡回审理点,陂下村从事稻谷收购生意的胡老板委托法庭干警将稻谷款转交给原告。

    原来,胡老板收购了曾老汉的稻谷,但没有付钱,打了一张欠条,后来胡老板认为自己已经付了款,忘了将欠条收回,故拒绝付款,曾老汉为此诉至法庭。李庭长了解相关案情后,认为这起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于是在开庭前,从举证责任、证据效力、诉讼成本等几个方面跟胡老板细细分析,胡老板一听就明白了,第二天就主动付款。

    东固法庭针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在开庭前就举证责任、证据效力、诉讼成本、诉讼风险、法律规定等方面,向当事人细致分析,引导当事人冷静、理智地面对纠纷,调整心理预期,从而有效地化解矛盾,做到案结事了,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在这片洒满革命先烈热血的红土地上,东固法庭干警们继承和发扬苏区干部“自带干粮去办公,夜打灯笼访贫农”的好作风,不断深化法庭各项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用实际行动谱写了一篇篇司法为民的“好文章”。

责任编辑:秦苑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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