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法院三项举措促“审执提速”

  发布时间:2015-05-21 11:16:52


    青原法院网讯  自5月1日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截至5月15日,青原区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民商、行政和执行案件81件,立案数增长较快,仅民商事案件就受理58件,比去年同期24件增长142%。为此,青原法院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力促“审执提速”,积极应对案件快速增长问题。

    一是强学习、快立案。配合正在开展的司法行为规范年活动,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实行立案登记制的文件,进一步规范立案各个环节行为。对当事人提起的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和执行申请等初始案件,符合诉讼法规定的,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一般不对案件进行严格的审查,而只进行形式的审查,只要原告住址在辖区范围,有被告,有诉求,就会进行立案。

    二是详释明、重化解。对材料不全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让当事人少跑腿。向不会写诉状的当事人提供样本,对不会写字的当事人可以口头立案。同时完善先行调解机制,探索庭前准备程序。同时,法院在发挥审判功能的同时,进一步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争取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立案之前。

    三是判立决、执立果。要求业务庭室对案件审理提速,对民商事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对轻刑案件,实行轻刑快审。实行未结案件定期通报督办制,同时对简转普案件法定事由进行严格审查、严格把关,实现对审限全程监控。对结案不及时或人为拖延办案,拖延不报的庭室和个人进行预警、督办,特别是将立案三个月以上未结案件作为排查、监测的重点,同时严格落实庭长责任制,加大督办力度,完善均衡结案机制。

责任编辑:秦苑轩    

 
 

 

关闭窗口